新闻与公告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的通知
发布者:长安校区基金科 发布时间:2016-09-02

各相关单位、2016级研究生:

为方便研究生缴费,财务处将对2016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请同学们于920日之前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研究生补助的建行卡内。

一、缴费标准

2016级研究生欠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合计(住宿费标准:雁塔校区1000元;长安校区2人间1200元,3-4人间1000元)。

二、批量代扣

财务处将委托建行对2016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在代扣时间内暂停网上缴费平台。咨询电话:财务处基金科—85310369

三、其他说明

1.学费收据将在10月底前由财务处发放到各学院、中心。

2.还未办理建行卡的同学,请速去建行小寨支行办理,并于2016914日前将所办建行卡信息备案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3.扣款失败的同学,请通过陕西师范大学学费费平台(支持各家银行、无手续费、24小时)或每周四在财务处基金科(新校区校务楼522室)缴费。

为确保学生按时缴费,请大家相互转告,按时缴费。

研究生院  财务处

2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