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2016级研究生:
为方便研究生缴费,财务处将对2016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请同学们于9月20日之前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研究生补助的建行卡内。
一、缴费标准
2016级研究生欠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合计(住宿费标准:雁塔校区1000元;长安校区2人间1200元,3-4人间1000元)。
二、批量代扣
财务处将委托建行对2016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在代扣时间内暂停网上缴费平台。咨询电话:财务处基金科—85310369。
三、其他说明
1.学费收据将在10月底前由财务处发放到各学院、中心。
2.还未办理建行卡的同学,请速去建行小寨支行办理,并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所办建行卡信息备案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3.扣款失败的同学,请通过陕西师范大学学费缴费平台(支持各家银行、无手续费、24小时)或每周四在财务处基金科(新校区校务楼522室)缴费。
为确保学生按时缴费,请大家相互转告,按时缴费。
研究生院 财务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