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公告
根据管理要求及工作衔接需要,财务处基金科工资津贴岗于近日搬迁至长安校区财务处522办公室(联系人:元晶,电话:85310369)集中办公,为保障教职工工资津贴及时发放,基金科将于每月22、23日两天(遇节假日顺延)在雁塔校区办理有关工资账户变更等事宜,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财务处基金科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