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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年终财务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05
 

校内各单位:

年终届临,为了全面检查教育事业费、科研费以及其它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益,做好年终结算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事业计划的完成和效益情况,现将年终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单位领导按照通知的要求,落实专人切实抓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为了保证年终帐务结转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处将于1227停止对外转帐业务(清理暂付款可延续至30日)。各单位凡在年内必须办理的事项,应及早办理。

二、今年我校仍按照“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经费包干原则办理,望各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学校下达的各类经费,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庆典和接待等支出,不得在年终突击花钱。

三、积极清理“暂付款项”,财务处己将各单位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借款金额列表下发给各单位,各单位领导应指定专人协助财务处催清借款,并按财务处的要求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按规定办理的,将按20111021日下发的《关于集中清理各类借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扣发个人的工资,属于单位原因的将于年终停发单位的奖酬金。

各厂、社、公司为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需要向学校所借的资金,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年内认真清理,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及时清理“暂存款项”。今年我们将对200912月以前的暂存款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1、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和实验室建设处要根据财务处下发的《2009年以前未清理暂存款明细表》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办理领取手续,确实无法落实相关单位的,学校将于201112月底将余款收回学校。

2、对于201111月底以前到校的、财务处经查处无法落实来款用途、单位和个人的暂存款项,我们将再次在财务处网页来款通知上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和个人迅速在财务处网页上查阅并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入帐手续;对于2009年底以前的暂存款项仍无法落实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处年底将收回学校总户。

3、远程教育学院、国际汉学院、培训学院要积极催收各项收入,及时清理暂存的学费、教材费等款项,确保各项收入年底前全部到位。

五、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截至201111月底资金结余不足200元的项目,请各单位和个人在1227日前尽可能的支付完毕,逾期确实无法支付的项目资金结余全部收回学校总户。对于项目编码前三位为210250和前两位为GK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预算年度加快办理资金支付,对预算年度仍有结余,教育部强行收回资金造成的损失,由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六、全面清理各类有价证券和票据。各单位应对在财务处领取的有价证券和发票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已经使用的票据存根,年内必须全部上交财务处予以清账,对未使用的票据,年内到财务处进行核对。

七、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各类收入的催收和上交工作,及时与财务处核对未交费学生名单,积极督促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同时对学校规定收费项目以外收取的各项费用、计划外办班、住宿、场馆使用等形式的各类收入,也应在年底以前如实足额上交学校财务处,严禁截留、挪用、私分,违者将严肃处理。

八、各独立核算单位和代管单位应按要求足额返还学校垫发的人员经费及应上交学校的利润。要求产业所属各单位先上交产业处财务科,并由产业处在1230日前上交校财务处。

九、按期办理库存材料核销手续。化学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有实验材料库的院系,机关事务中心、远程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等有教材库的单位,以及校医院、军训部、图书馆要加强库存材料的清理核销,务必于1227日前将其材料核销表报送财务处会计核算科,以便及时办理各类材料的核销。

十、产业开发处预借的产业发展基金和各院系预借的成本基金务必在1225日以前以报表的形式冲销借款,否则不再办理预借手续。

十一、为了解决大宗账务报销时间长,财务报账人员集中排队的问题,我处继续对于实习费、会议费、维修费等大宗账务报销实行每个星期三下午预约制度,希望各单位在每个星期二以前向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打电话预约,联系电话和人员:长安校区85310368,陈文;雁塔校区85308780,李小玲。

 

附件:12009年以前后勤处未清理暂存款明细表.XLS     

2  2009年以前国有资产管理处未清理暂存款明细表.XLS   

32009年以前实验室建设处未清理暂存款明细表.XLS

42011年11月底以前学校总户未清理暂存款明细表(其他经费).XLS

5截至2011年11月底余额不足200元的项目明细表.XLS

6截止2011年11月底未清理暂付款明细表.zip                                      

   

                                    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