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毕业生办理交费及相关
手续的通知
为了确保毕业生暑期内及时交纳学费,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经财务处、学生处、档案馆研究协商,决定暑假期间(7月12日至8月27日)指派专人定期办理毕业生交费及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形式仅采取现金收费事项,不接受银行转账等其他收费形式。并要求一次性结清费用。
2.办公时间:每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财务处办公地点:雁塔校区财务处基金科(办公楼四层)
档案馆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图书馆东附楼二层
5.其他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财务处85308781
档案馆85310255
特此通知,请毕业生相互转告。
档案馆 财务处
201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