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级全体同学交费须知
各院系:
2010年8月28—29日为新学年报到注册时间,现将开学交费注册的有关事项提前告知大家,请通知同学们在假期做好交费的准备工作,顺利办理下学年的注册手续。
1、新学年应交费用包括新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仍按入学时通知的学费标准收取,在校期间不再变化;住宿费按住宿调整后的宿舍标准予以收取,目前雁塔校区本科生标准为650-1200元/人年,长安校区本科生统一标准为1200元/人年,研究生统一标准为1000元/人年。请同学们及时向家长告知新学年需交费情况,本科生每人按1200元准备住宿费,以便据实足额扣划学费及住宿费。
2、从新学年起,全体本科生和08、09级研究生交费全面实行了银行卡代扣的交费方式,请同学们在开学前十天(8月18日前)将本学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按时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本科生存入中国银行(研究生存入建设银行)专用交费卡内,开学报到时便于直接在院(部)领取收据并办理注册手续。
3、对于未成功扣划或不能足额交款的情况,财务处在开学报到注册交费期间
(8月28-29日),在新老校区基金科设有收费点,并开通POS收费。因此,请未能成功扣划的同学及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4、仍欠以前学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希望积极筹措资金,在开学报到时一并交清欠费。
财务处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