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即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以下同学(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经核实,即将达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中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无法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的,将按照退学处理。
请在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抓紧完成学业,并于2025年6月前完毕业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若本人已无继续学习的意愿,可以主动申请退学。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肄业手续,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特此警示。
警示名单.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