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2025年申请办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 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5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5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4 年。

    具有硕士学历,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语言学、国际中文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 HSK(六级) 200 分、HSKK(高级)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5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3.一学年研修生

    2025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

    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

    2025年9月、2026年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

    国际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

    三、申请流程

    20252 20 日起,申请者需要同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和陕西师范大学报名网站(https://snnu.17gz.org/member/login.do)提交申请。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四、截止日期

    1.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2026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11月10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五、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学历生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6.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7.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9.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中文翻译公证

    七、推荐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为HSK考点,可作为为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推荐机构,详情请咨询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招生办公室(hxyuaniso@snnu.edu.cn)。

    八、其他

    1.一学期研修项目和一学年研修项目原则上不录取3年内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2.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

    3.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5.相关入学等事宜,请及时联系接收院校。

    6.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取消奖学金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xyuaniso@snnu.edu.cn

     话:+86-29-8530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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