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学校《关于学校2023年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制定明确的值班、值日表,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状况。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及门窗、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在假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前期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逐条整改到位;要着重排查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等风险源及风险点,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做好实验室人员准入管理工作。对于假期期间、夜间仍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必须经实验室负责老师同意后方可继续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严格执行仪器使用登记、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等制度;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各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020-62789008)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人:禤智东,联系电话:6164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