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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家成为我校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

中国青年报 发表于: 2004-12-17 00:00 点击: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

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文件

粤医教基〔20047

关于公布第六批认定的广东省高等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医院:

根据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高[1992]8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医教[2001]2号)、《关于申报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附属医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医教[2001]3号)等文件精神,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对南方医科大学、广东药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设置的附属医院进行了认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希望院校和医院切实按照附属医院设置和管理的要求,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经认定的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需增挂附属医院牌匾时,要符合“×××院校名称”+“附属”+“××医院”的命名规则。“医院”前面可冠以地名,但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并按医疗机构注册的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备案后才能挂牌。

 

 

OO四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医院 通知                                      

抄送:卫生部科教司、教育部高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省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 20041212日            

校对:科教处 苏慧萍 (共印40份)

广东省第六批认定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单

院校名称

附属医院名称

行政隶属

关系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省人民医院

非直属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非直属

广东省口腔医院

非直属

广东药学院

广州铁路中心医院

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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