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
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文件
粤医教基〔
2004〕7 号
关于公布第六批认定的广东省高等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医院:
根据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高
[1992]8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医教[2001]2号)、《关于申报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附属医院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医教[2001]3号)等文件精神,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对南方医科大学、广东药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设置的附属医院进行了认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希望院校和医院切实按照附属医院设置和管理的要求,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经认定的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需增挂附属医院牌匾时,要符合“×××院校名称”+“附属”+“××医院”的命名规则。“医院”前面可冠以地名,但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并按医疗机构注册的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备案后才能挂牌。
二OO四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医院 通知
抄送:卫生部科教司、教育部高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省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 2004年12月12日
校对:科教处
苏慧萍 (共印40份)
广东省第六批认定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名单
院校名称 |
附属医院名称 |
行政隶属
关系 |
南方医科大学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非直属 |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
非直属 |
广东省口腔医院 |
非直属 |
广东药学院 |
广州铁路中心医院 |
直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