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奖励教学一线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投入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且符合第十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申报本次省级教学名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提供返聘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教师;
(二)连续申报第八、九届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但最终未入选的教师;
(三)未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虽获校级教学名师但评选时未进行公示的;
(四)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二、评选条件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正式受聘为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三)候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并择优推荐1-2名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其中,专任教师数大于100人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专任教师数小于100人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3名教师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材料上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4月27日-5月20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定;5月21-30日组完成校内公示,上报省级教学名师推荐申报材料。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包括: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见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1份,见附件3),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推荐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每人1册)。
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PDF格式)上传至学校项目管理网站/smu/mu_jpc/xmgl/index.php。同时提供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视频网址。
(二)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监督联系邮箱: jwjcc@smu.edu.cn。
附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指南
2.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陈昕昀,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