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位置: 网站首页 > 质量改革 > 正文
质量改革

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高教司 发表于: 2005-11-01 00:00 点击:

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扩展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 (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调动广大一线老师参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我司于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113号)。高等学校此项工作很重视,积极组织老师申报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95个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我部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的经费支持;学校应按项目要求投入必要的经费。核拨经费时我部将在电汇凭证的“汇款用途”栏目中统一填写“英语扩展项目费”,请各有关学校在2006年1月份注意查收。此项经费拨付后,教育部直属高校按我部经费管理办法于年终统一报决算,非直属高校请及时将收据寄回“教育部财务司会计室(邮编:100816)”。

二、立项项目学校要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应在2006年8月31日完成,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由学校上报(报告不低于5000字,格式不限,附学校验收意见)。我司对于验收事宜将不另行通知。

三、我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追回经费。

四、在未予立项的申报项目中尚有一些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请高校对这些项目的研究工作予以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教育处联系人:刘剑青;电话:010-66097329;传真:010-66097852。

附件:第二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扩展项目立项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广东省获批项目名单

学校

负责人

职称

1.         中山大学

陈剑波

 

2.         华南农业大学

叶邵宁

副院长

3.         南方医科大学

张权

院长

4.         华南师范大学

谭伟红

讲师

5.         广东工业大学

陈晓茹

副教授

6.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向梅梅

副院长

7.         汕头大学

陈荣歆

 

8.         广东医学院

陈建平

副教授

9.         湛江师范学院

刘津开

教授

10.     韶关学院

魏中林

院长

11.     广州大学

田晓燕

副教授

12.     东莞理工学院

龙献平

副教授

地址: 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510515
版权所有: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常用连接:学校首页   |   招生网站   |   教学发展中心   |   本科审核评估   |   旧版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