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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指导

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7-03-02 00:00 点击: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为协助国家汉办推荐志愿者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向我省院校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7年2月25日---3月10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国际往返旅费,每人每月1000美元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交通和医疗保险等。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四、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请我省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积极支持这一工作。若决定推荐人选,请学校相关处室速与
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联系,以便在3月10日前完成志愿者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联系人:黄碧天,电话:(020)37627706,传真:(020)37627231

厅外事处


20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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