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背景
2008年3月,全国两会刚刚闭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即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把研究制定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作为新一届政府必须着力做好的一件大事。
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同时要求广东等9省区市(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南、广东、重庆、新疆)同步制定本地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当年9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指示要认真做好省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
教育,是个人前途所在、家庭希望所在、地区实力所在、国家命运所在。制定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对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于我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提升全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决定性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编制省教育规划纲要,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教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一是建成了全国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从2000年到2009年,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从51.39万人增加到194.38万人,年均增长14.23%,毛入学率从11.35%提高到27.5%,其中2009年普通高校数、普通本专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列全国第3、第2、第4位;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从152.56万人增加到377.9万人,年均增长9.5%,毛入学率从38.7%提高到79.9%,其中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在校生数分列全国第1、第2位;义务教育在校生2009年有1390.33万人,其中非户籍学生278.53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88%;学前教育在园幼儿从214.18万人增加到249.47万人,毛入园率从58.4%提高到77.3%。二是以推进教育机会公平为重点,大力办教兴学。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大学城(园区),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从缴费到免费的跨越、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跨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即将实现,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数量和素质不断改善,已形成了一支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理念逐步做到以人为本,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形成了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教学科研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科研平台和高水平科研成果。从“九五”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省部共建“211工程”、“985工程”,大力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成绩显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了历史性重大飞跃,实到科研经费10年来增长了10倍,全省高校连续六年获省科学进步一等奖50%以上,成为全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主力军,社会服务能力大为增强。高等学校的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同样取得了突出成就,其整体规模、综合实力、研究水平和发展潜力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党委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管理、文化发展繁荣、公民素质提高中发挥了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四是教育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0年以来,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总额始终居全国第一位。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7.94亿元增加到907.1亿元,年均增长17.57%,其中省本级从20.38亿元增加到107.93亿元,年均增长22.62%;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140.31亿元增加到681.65亿元,年均增长18.8%,其中省本级从15.15亿元增加到92.27亿元,年均增长21.05%。上述省本级的金额及所占比例未含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虽然已是教育大省,但还不是教育强省;虽然已是人力资源大省,但还不是人力资源强省,教育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还相距较远。这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还没有形成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和浓厚氛围;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和教育质量不够均衡,实现群体间教育公平还任重道远;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按教育总规模算,生均教育经费在各省(区、市)中仅居中等水平,部分市、县(市、区)教育财政经费没有足额到位;按常住人口计算,每万人口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在全国仅排第22位,按户籍人口算也仅排第15位,研究生教育招生数、在校生数只分列全国第7、第8位,高等学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仍需不断增强;发展教育不遵循规律、教育教学不遵循规律的现象仍较多地存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需加快提高,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任务艰巨而迫切。因此,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形成过程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省政府成立了以黄华华省长为组长、宋海副省长为副组长、8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宋海副省长为组长、8个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同时在省教育厅设立省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2008年11月26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纲要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式启动省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一年半来,纲要工作小组认真贯彻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的要求,在宋海副省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编制工作,先后召开调研座谈会、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会、专家咨询会、起草小组会近30次,文本进行了10多轮大的修改。
省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一是2008年12月—2009年2月,深入调查,开展战略预测。主要是利用2000年人口普查、2005年1%人口抽查成果和公安、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我省教育信息平台数据,测定各时段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加强与全国、部分省市、有关国家和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对比分析。二是2009年2月—5月,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征求意见。主要是在2月中旬,先后有针对性地召开省政府参事、部分市县教育局领导、部分高校领导、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关专家、省各民主党派成员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2月下旬—5月底,在全省开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征文活动。三是2009年3月—2010年5月,起草文本,反复咨询论证。主要是根据调研成果,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深入梳理存在的主要矛盾、困难和问题,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于2009年4月上旬形成纲要初稿;4月中旬—7月下旬,将纲要稿先后印发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征求意见; 6月中旬,召开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咨询会;6月18—19日,宋海副省长带着起草组的主要成员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稿参加由刘延东国务委员主持召开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座谈会,结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一起研究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稿的修改;10月10日,宋海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会议,听取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对省教育规划纲要稿的意见,会后再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2010年1月下旬,宋海副省长召集纲要起草组的主要成员研究修改省教育规划纲要稿;2月,全省两会期间,将纲要稿印发部分政协委员征求意见;3月,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文本,对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稿再次修改;4月27日,宋海副省长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对省教育规划纲要稿的意见建议。四是2010年6月—8月,报送审议,修改完善。经过一年半努力,省教育规划纲要送审稿形成。6月23日上午,黄华华省长到佛山市了解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当天下午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对省教育规划纲要稿的意见建议;24日上午,主持召开省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纲要稿。此后,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学者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对纲要稿作了全面研究和修改。7月23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十一届5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教育规划纲要送审稿;8月6日,汪洋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十届第123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教育规划纲要送审稿。审议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意见。根据会议精神,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纲要文本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1日—2日,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规划纲要文本印发在广州主会场的全体同志讨论,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又对文本作了多处重要修改完善。
这次研究制定省教育规划纲要,历时一年半,努力把满足人民群众愿望与遵循教育规律结合起来,把立足省情与借鉴省外国外有益经验结合起来,把广纳群言与专家咨询结合起来,把听取教育系统意见与听取社会各方面建议结合起来,把充分讨论与凝聚共识结合起来,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历次制定重大教育政策所没有的。省教育规划纲要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产物,是符合省情、体现时代特点、富有广东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行动纲领,必将对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研究制定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考虑
研究制定省教育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省重大而光荣的任务,也是珠三角规划纲要对我省的明确要求。省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总体部署,遵循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珠三角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定位,力求使教育规划纲要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省情和时代特点,富有广东特色。为此,研究制定工作始终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首先,奠定思想基础。一是教育发展,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培养满足我省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二是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人民素质的要求。一个省、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从根本上取决于人民素质,人民素质提高关键靠教育。三是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四是教育要发展,关键靠改革。教育科学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相协调。要在教育发展理念、教育教学思想、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
其次,坚持五条原则。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作用;二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把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改革开放,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提高区域教育合作和教育国际化水平;五是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现代教育体系,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第三,把握主要任务。一是在充分认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总结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努力的方向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三是提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四是确定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健全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机制,努力实现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
第四,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瞄准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宏伟目标,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不协调、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不同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教育体制机制活力不充分的问题,以及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未充分履行领导、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职责以致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的问题。
在上述总体考虑统领下,省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要遵循教育规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文充分体现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的要求,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职业教育发展壮大、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等教育发展的重大任务,并就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四、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及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
省教育规划纲要在总体设计上,既考虑体系完整性,又突出改革发展重点;既谋划长远发展,又部署近期任务;既渗透前瞻性创新性理念,又提出扎实的政策举措。纲要由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和实施组成。序言强调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概括了成就和经验,分析了机遇与挑战,明确了努力方向。第一部分是总体战略,明确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发展任务,提出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以及素质教育的发展思路、任务和举措,实际就是要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第三部分是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出发,明确了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助学制度、学校人才工作体系、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改革和区域教育开放合作、教育国际化的方向与政策举措。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教育信息化、教育法治、教育改革试点、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实施从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检查评估、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
现着重就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主题、主要目标作一个基本阐述。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未来1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分三个层次来表述。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府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二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省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这一指导思想,从战略高度把握教育全局,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发展什么教育、怎样发展教育的根本性重大问题,为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尊重规律、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科教兴粤、人才强省的决心。
2.工作方针。省教育规划纲要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同时,衔接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工作方针。其重要内涵是: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其中,育人为本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内容,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两大重点任务,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是实现重点任务的两大重要保证。这一工作方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体现了对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明确了教育的战略地位、核心内容、发展动力、根本任务、工作方向,是教育规划纲要最突出的亮点之一。
3.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点是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思路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关乎全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反映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方向,必然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育人为本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教育工作中最集中的体现,是教育规划纲要贯穿始终的根本思想。因而,改革教育、发展教育、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上升到战略高度,贯穿始终。
4.战略目标及具体目标。纲要把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描述为:“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中,“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相辅相承,是建设创新型广东、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是构建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广东现代化进程加快和教育适度超前发展,以及广东教育在全国应该有所作为的重要取向。在此基础上,纲要分2012年、2015年和2020年三个时段提出了包含规模目标、质量目标、贡献目标、保障目标在内的关键目标。经过多方论证,付出努力,战略目标可以实现。
在具体目标上,省教育规划纲要力求使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力求使我省人力资源开发规模、程度、质量和水平居于国内前列,形成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是学前教育,提出的是普及目标,要求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多形式多途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不断提高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二是义务教育,提出的是高质量普及和均衡发展目标,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推进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高中阶段教育,提出的是规模普及和质量提高目标。目前,珠三角地区的9个市和北部的韶关市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9.9%,2011年达到85%的目标可以实现,2012年达到85%以上完全可以预期。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查的结果推算,2015年起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户籍学龄人口将明显下降,考虑到常住人口及省外人口入籍我省这个因素,把2020年在校生规模定为400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00万人左右)、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是合适的。与此同时,纲要要求不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四是高等教育,提出的是普及和内涵提升目标。2009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7.5%,比全国平均水平约高3.3个百分点,但远低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吉林、湖北等先进省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极不相符,仍需进一步促进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特色协调发展。从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查数据,以及2004年以来小学学龄儿童入学规模的趋势来分析,预计到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学龄人口都处于高峰期。因此,2015年前要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有很大困难,把2012年毛入学率定为30%(与全国持平),把2015年毛入学率定为36%(与全国持平),相信经过努力,可以实现。从2016年起,我省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将不断下降,并充分考虑那个时候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有充足的办学空间和足够的资源条件,把2020年户籍人口毛入学率定为50%(比全国高10个百分点),经过努力,能够实现。还需要说明的是,根据2005年1%人口抽查数据推算,我省高等教育户籍学龄人口将从2016年开始, 以年均9.3%的速度递减;到2020年,学龄人口将从2016年的774万人减少到522万人左右。按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286万人来计,就算2016年后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不再扩大,到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仍可超过50%。与此同时,纲要强调全面提高本专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五是人力资源开发目标。随着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不断提高,设定我省主要劳动年龄(20—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12年、2015年、2020年将分别达到10.46年、11.23年、12年以上(2009年为9.7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2012年、2015年、2020年将分别达到13年、14年、14年以上(2009年为12.07年)。这还考虑到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外省入粤就业人口将逐步以高学历高素质人口为主体,以及省内人口接受更高一级教育愿望不断增强和受教育愿望满足程度不断提高这两个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实现人力资源开发目标,成为人力资源强省,必须以坚持不懈地大力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大力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为重要前提。
五、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照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的要求,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素质教育作为战略主题,既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当中,又把一些关键领域集中起来加以阐述。一是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行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完善学前教育体制。二是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努力消除辍学现象,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问题,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学校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首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夯实教育公平的基础。三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发展普通高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四是加快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校企合作;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五是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实行对高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深入实施“985工程”、“211工程,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办出特色、创造品牌、争当一流,着力提升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引领、社会服务综合实力,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贡献力;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较强的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经济社会变迁能力。六是建立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通过建立学分转换、完善自学考试、办好开放大学等制度措施,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网络,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六、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
省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各项改革,既把改革创新的思想贯穿全文,又集中提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以及推进区域教育开放合作和教育国际化。一是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极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二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发展的科学研究。三是建立多样化考试招生制度。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片面应试教育模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健全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四是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五是深化学校人才工作体系改革。包括: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人员聘用(任)制改革、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六是建立新型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七是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省内区域间教育联动发展,推进粤港澳教育紧密合作与融合发展,加强粤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港澳和国际优质高等学校来广东联合办学,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打造中国南方教育高地。
省教育规划纲要还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和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要求精心组织若干重点改革试点项目,为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改革试点包括城乡教育统筹发展试点、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试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点、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示范试点、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建立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试点、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等等。希望通过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整体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七、省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提高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要顺利推进,必须有强大的保障能力作支撑。省教育规划纲要从五个方面作了整体设计。一是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突出农村教师队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改善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二是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同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教育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使用效益最大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鉴于我国财政体制特点,并经过多年实践,“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不是在地区而是在全国范围来说才有实际意义。因此,省教育规划纲要舍弃了多年反复强调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这个概念,改为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合理划定省、市、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到25%以上(2008年全省比例为21.12%)。这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大力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的决心和信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教育规划纲要所说的“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到25%以上”中的“财政总支出”,指的不只是各级财政的一般预算收入支出,而是包括了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支出、上级政府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本级政府土地出让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行政事业费收入支出等,这是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过程需要特别注意的。以后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考核将以此为口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应有保障。三是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提升教育科研网水平,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观念、教学方式、管理模式变革与创新。四是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健全教育法规和规章体系,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五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每年向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切实履行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八、省教育规划纲要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主要考虑
省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过程中,无论是在深入调研、起草文本还是在征求意见期间,都对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一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纲要强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从重视认知教育和应试的教学方式向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和启发式、参与式教学转变;规范学科考试测评行为,坚决纠正考试测评偏多偏难的倾向,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二是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纲要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实行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鼓励集团化、区域化办学和民办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发展。三是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问题,纲要强调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调整完善政策,多形式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并探索就地考试升学问题;加大对接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体系。四是推进高校治理模式改革问题。高校已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走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推进高校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模式改革必须积极而慎重。纲要从四个方面做了设计:首先,健全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校长职业化和教授治学、社会监督、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其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第三,扩大社会合作,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第四,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按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纲要还要求建立健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举办者、决策者、执行者、监事者相互制约的机制,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防范办学风险。五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选拔培养人才的“指挥棒”。纲要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把握了三点:首先,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片面应试教育模式,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其次,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第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健全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强调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大学、一般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方式改革作了明确的方向设计。此外,对创新人才培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等也提出相应的对策。
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成因复杂,由来已久。省教育规划纲要致力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重大措施,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学校大胆试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教育兴则民族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强国必先强教,兴粤必先兴教。我省昨天的成就依靠教育,我省明天的辉煌期待教育。抓教育就是抓我省的未来、抓我省的科学发展,就是抓民族的兴旺、抓全省人民的福祉。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教育系统必定以敢为人先、引领潮流的气魄和胸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倾注全力办教育,带着感情办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共同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共同谱写我省教育发展新篇章,共同创造我省科学发展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