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等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拨付的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后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签约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此次申报的学生仅指2021届及2021届之前已经获得上海市教委批复符合资格的学生。
特别说明:2022届已经获得上海市教委批复符合资格的学生因在职工作不满一年,故本次不能申请,再次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1.学生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已注册过的学生无需再次注册,只需凭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即可)。
2017-2020届毕业生可加入QQ群853639338; 2021届毕业生可加入QQ群634524741(入群申请请说明学号及姓名)。
2.学生在线填写拨付申请,下载《承诺书》、《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上单位名称须和资格申请单位名称一致)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照片以jpg格式上传,点击上报。
3.邮寄材料:
(1)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承诺书》原件。
(2)在上海学生资助系统拨付申请页面下载打印、填写、并清晰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必须如实填写,手写签名)。
(3)本次补偿金通过在校登记的建行卡发放,如有卡号变更请将新办理的建行卡或农行卡(务必为本人借记卡)复印,复印件上抄写卡号并签名。
以上邮寄的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寄送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收件人: 陈力夺18669410351。
三、申请时间:
1.4月10日前学生通过上海学生资助系统(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在线填写相关申请。
2. 相关纸质材料请于4月10日前寄送
四、其他注意事项
若公司名称变更,且无法开具隶属关系证明,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amr.gov.cn/查询企业隶属关系,可参考附件样本(以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为例)。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