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职能部门:
按照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要求,在12月份上海市精神文明检查之前,学校需提交《校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现将社会责任报告指标体系附录如下,希望涉及部门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认真落实,以《校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2年3月版)为模板,对照2012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补充和修订资料信息。
提交材料要求:
1.因此次《责任报告》的编写须由本单位的党政领导就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公开致辞,并向社会公开,故请各部门所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可信、有据。
2. 上级部门对报告质量的要求提出五原则:“客观、公正、透明、易读、可证”,希望涉及部门修订文字材料时,语言简练灵活,尽量以流程图、数据表或相关图片对文字材料进行说明。
3. 2011年报告中第六部分“社会评价”中“社会荣誉”和“公众反响”请各部门根据2012年数据重新上报。
4. 材料上报时间截至
上海电力学院精神文明办公室
附:
事业(学校)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维度 | 报告内容 | 报告指标(三级) | 牵头 部门 |
I-1 员工责任 | II-1 员工教育 | 1、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建设,并形成特色;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本单位从业人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明是非、分美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 宣传部、 各二级院部党总支 |
II-2 权益保护 | 1、员工录用程序规范、透明,签订劳动合同; | 人事处 | |
2、实行员工休息、休假与健康定期检查制度; | 人事处、工会 | ||
3、员工培训制度(包括年度员工培训总支出与人均支出、人均培训时数、员工培训覆盖率;对职工进行业务等培训记录、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人数以及所占员工比例); | 人事处 | ||
4、畅通师生员工权益诉求和维权的渠道,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 工会、校办 | ||
5、工会作用明显、员工的参与权益得到维护。 | 工会 | ||
II-3 安全保护 | 1、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良好; | 保卫处 | |
2、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公布定期检查员工安全操作结果;* | 保卫处 | ||
3、公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 保卫处 | ||
I-2 服务责任 | II-4 服务与管理 | 1、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宗旨,立足服务于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办学水平和绩效,彰显办学特色 | 学生处、教务处、二级院系 |
2、学校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及教学质量等符合人才培养的需求 | 发规处、教务处 | ||
3、推进党务、校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 党办、校办 | ||
4、师生、生生关系和谐。 | 教务处、学生处 | ||
II-5 社会沟通 | 1、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学校信息; | 校办、宣传部 | |
2、重视网络民意,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 现教中心、宣传部 | ||
3、做好突发事件回应处理工作,对社会、媒体舆论监督及家长意见等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反馈。 | 党办、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 | ||
I-3 诚信 责任 | II-6 学法与执法 | 1、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 | 保卫处、宣传部 |
2、依法办学、履行合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 校办 | ||
3、对违法投诉及时处理,无重大违法案件发生。* | 校办、纪委、监察处 | ||
II-7 守法诚信 |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教育,增强员工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 工会、人事处 | |
2、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招生、药品和器械设备采购等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 校办、学生处、后勤处、监察处 | ||
3、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建设。 | 纪委 | ||
II-8 社会诚信形象 | 1、单位诚信绩效,信用评估等级;* | 党办、校办 | |
2、建立并实践单位服务信誉制、公示制; | 党办、校办 | ||
3、对社会诚信、公正形象的认同度。 | 党办、校办 | ||
I-4 社区 责任 | II-9 救灾与慈善捐助 | 1、设有救灾与慈善捐助的实施部门,开展救灾与慈善捐助活动情况; | 校办、工会 |
2、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帮老助残、便民服务等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 团委、退管会 | ||
II-10 志愿服务 | 1、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积极参与“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 | 团委、各二级院部 | |
2、积极参与文明礼仪、扶危救困、应急救援社会志愿服务; | 团委、各二级院部 | ||
3、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志愿组织及职业化、专业社工组织发展。 | 团委、各二级院部 | ||
I-5 环保 责任 | II-11 低碳节能 | 1、建设节约型单位,落实低碳节能措施; | 后勤 |
2、执行环保法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后勤 | ||
3、低碳节能管理(低碳节能制度、低碳节能活动)规范; | 后勤 | ||
II-12 环保形象 | 1、主动参与单位外环境整治,搞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 | 后勤 | |
2、贯彻落实《上海市控烟条例》,创建无烟单位; | 后勤 | ||
3、卫生防疫体制健全,卫生工作达标,做到垃圾减量分类。 | 后勤 |
注:
(1)事业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既包括“基准指标”,又包括“差异指标”;无论哪一种事业类型的文明单位,如指标中没有明确哪一类事业单位,均要按指标要求来报告;如有“无法报告”的指标,可不作为为本单位报告的内容,但必须在该指标下注明原因。
(2)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考虑到事业类文明单位的差异,设置差异指标。差异指标以“*”号表示,三种不同的事业类文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