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朱佳媛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636

我校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日开始启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科研项目工作量统计

科研项目工作量积分分配表由科研处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办公室,并于1211日前集中交至科研处。

二、“三大检索”等工作量统计

“三大检索”等检索结果以科研处收到的检索结果为准,相关数据已下发认领。

三、出版学术著作工作量统计

2016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作者须向科研处提交著作原件3本、和《著作认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并于1211日前交至科研处。

四、获奖成果工作量统计

获奖成果工作量积分分配表由科研处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办公室,并于1211日前集中交至科研处。

五、科技论文统计

1.登陆管理系统(/shiep/mu_kyxt/)后点击左边栏的“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进入论文成果库,点击右上方的“新增”,即可添加论文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注意:SCIESSCICSSCI来源期刊请选择“检索期刊库”,查询后录入;EI来源期刊选择“直接录入”,并提供书面证明。

2.论文信息提交完毕后,作者还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标明科研管理系统生成的论文编号)到相关部门,等待审核。

3.科技论文发表时间必须为2016年度。

4.统计数据提交日期截至20161211日。

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 论文信息填写须完整准确,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刊号页目录、论文首页、作者介绍页。

  2. 各二级学院(系、部)的教工向本院(系、部)科研秘书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由科研秘书校对,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科研处。

  3. 其他部门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科研处校对审核。

  4. 教工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论文审核状态,

    “学院通过”:各二级学院(系部)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研处的二级审核;

    “学校通过”:科研处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退回”:管理人员已审核但不符合要求,须修改后重新提交;

    “不通过”:管理人员已审核,确定不能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5. 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工(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未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6.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工所指导的研究生,由该教工登陆添加论文信息,在备注中加以说明,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

    7. 中文期刊名称必须从系统中选取,若系统中没有,请向科研秘书反映。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请各部门及全院教工积极配合。

    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项目管理科(杨浦南校区行政楼407室) 钟丽莎 35303931

    科技成果(论文检索著作获奖):成果科(杨浦南校区行政楼409室) 朱佳媛35303810

  

科研处

2016-12-01

附件:著作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