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段学生新增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上海电力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上电委〔2022〕38号)等教材选用规定,按照“凡选必审”原则,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段学生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任课教师与所在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见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以及上海电力大学教材选用审核程序(见附件3)的要求,依据“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教材选用,依据“凡选必审”的原则进行教材审核。
(一)选用教材须符合国家对于意识形态、价值导向、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要求,鼓励选用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教材;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必须选用最新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4);
(三)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二、审核范围
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段学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使用的新增教材。
具体包含以下:新开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新修订版本的教材、以往未经过校院两级审核的教材等。未选用教材的课程,须参照上述要求对其课程资源(讲义、课件、教案、教参等)进行审核。讲义审查是教材审查的薄弱环节,请学院对本院讲义进行认真排查。
三、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流程
(一)教师选用教材。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照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指定所使用的教材。
(二)学院审核。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海电力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教材选用工作流程,组织专家组对选用教材进行政治性和学术性审核。
(三)学校公示
经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分别将教材选用结果面向全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落实审核责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进行教材选用,避免漏选、错选。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不得进入征订环节,不得擅自使用。
(二)学院分党委对学院教材工作负总责。教材选用应在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
(三)学院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5)、教材选用基本信息表(见附件6)并提交教材样书一本,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和样书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临港校区学术楼216)、研究生院教研科(临港校区学术楼316)、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杨浦校区明理楼512室),电子版分别发联系人OA邮箱。
(四)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教材选用审查相关材料,做好归档管理工作。学校教材委员会将对各学院的教材选用审查材料进行抽查。
联系人:孙书洋(本科生)、张丽华(研究生)、杨鹰(继续教育学段学生)
联系电话:61655067、61655097、65339093
地址:临港校区学术楼216室、学术楼316室、杨浦校区明理楼512室
上海电力大学教材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电力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