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于第8-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计划、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校、院两级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241021日(第8周周一)-20241115日(第11周周五)。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践教学、教材使用、学生学习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1. 各专业课程达成度分析情况检查

2. 院级督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检查

3. 老旧教材专项检查;

4. 教学档案检查;

5. 教学过程化考核情况检查;

6. “高地大”人才培养专项检查;

7.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计划。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于第7周星期五(101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中心;

2.落实检查方案。各学院对照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深入教学一线,通过学风教风检查、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

3.撰写自查报告。各学院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结合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与工作要求,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报告,认真总结教学运行及教学检查总体情况,收集汇总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自查报告要深入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或改进的有效措施。

4.提交检查材料。请各学院在第11周周五(1115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发送至邮箱:shiepzxk@163.com。

 

附件:上海电力大学教学督导情况反馈单.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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