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上海电力大学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及年费缴纳办法

 根据《关于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起专利年费缴纳办法修订的议题相关内容抄告》(上电委办抄[2019]133号)规定,自202011日起,我校对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及年费缴纳办法进行了调整:

 每件发明专利申请时,第一发明人须承担1800,学校支付其余费用。发明专利学校负责缴纳的年费由原来的授权后3次增加到6次对在学校缴纳年费期间,若该发明专利有转化许可,学校增加缴纳年费至授权后连续10次。发明专利共享转让依合同约定。

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一发明人须承担485,学校支付其余费用。实用新型专利学校负责缴纳的年费由原来的授权后1次增加到5次。对学校缴纳年费期间,若该实用新型专利有转化许可,学校增加缴纳年费至授权后连续8次。实用新型专利共享转让依合同约定。

每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时,第一作者须承担400,学校支付其余费用。

专利申请阶段个人缴付费用将在授权后以经费形式返还给第一发明人,用于抵付第一发明人及其团队后续对应专利申请费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后参照专利授权后返还政策。若第一发明人或第一作者是学生,且发明人或作者中有老师,将返还对应的经费给发明人中排在最前的老师,用于抵付该老师及其团队后续对应申请费用。

申请时个人支付费用须先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和个人支付的申请费用后进入撰写流程。

技术转移中心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