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阶段相关事宜
链接:国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及用印申请 (seu.edu.cn)
申报期间各类用印申请流程说明
链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期间各类用印申请流程 (seu.edu.cn)
注意:合作协议及申请书用印均在项目获批立项后,申报期(无纸化)不办理用印。
02.获批立项阶段合作协议、计划任务书、纸质版申请书办理流程(非集中申报期的项目计划书,请参考下述流程,自行申请用印后寄送基金委。)
(1)如有合作单位且需要外拨经费,请于计划书纸质版提交前与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不外拨经费无需签署合作协议。
(1-1)我校立项项目的合作协议办理流程详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批立项后合作协议办理流程 (seu.edu.cn)
(1-2)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签署时间请与牵头单位确认,流程要求同上。
注意:合作协议纸质件不需交基金委或科研院,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
(2)我校立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纸质版申请书参照当年校内通知。
2024年通知流程参考:关于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项目计划任务书与补充报送纸质版申请书的通知 (seu.edu.cn)
(3)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纸质版申请书用印申请流程:
请项目所有我校参与人在申报书签字盖章页上签字,由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将“有所有我校参与人签字,学院副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的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邮箱,并在邮件正文告知经办人的手机号码。
科研院在校内OA系统办理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告知用印编号及用印地点。
请经办人收到用印编号后到校办报编号用印。
03.校内立项登记及经费入账
校内立项登记填写指南详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立项登记填写流程 (seu.edu.cn)
校内经费入账填写流程详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经费入账办理指南 (seu.edu.cn)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如:
关于办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项目校内科研系统立项登记的通知 (seu.edu.cn)
关于办理2024年9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经费入账的通知 (seu.edu.cn)
(1)子经费本办理
注意:该业务请在办理经费入账前完成,流程详见:国自然项目子经费本办理流程 (seu.edu.cn)
(2)外协服务支出办理
注意:测试化验加工(不含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合同),流程详见:国自然项目外协服务支出办理流程 (seu.edu.cn)
04.转出款审批(仅限项目合作单位外拨,非合作单位请办理外协合同)
(1)负责人填写《纵向转出款审批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发送审批单扫描件PDF版本及项目计划书、盖章版合作协议至103009130@seu.edu.cn,由科研院基础办老师线上申请科研院审核人和处长电子签。
(3)电子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发送签字后的审批单至经办人邮箱,请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周一、三、四在九龙湖教一综合服务大厅,周二、五在四牌楼老图108)找科研院窗口盖科研院章。
(4)科研院签字盖章完成后至财务处办理即可。
05.预算调整
流程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办理流程 (seu.edu.cn)
请注意:
设备购置费调增导致间接费减少的,间接费减少的额度调整至直接费中,保证直接经费间接经费总和不变;
设备费/设备购置费调增需请填写《东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备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详细阐述测算依据、设备必要性及与项目相关性。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学术委员会中遴选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设备费/设备购置费预算调整进行评审;同步核减绩效。
06.调账申请
调账金额<5万元,无需科研院签署意见。
只允许从65本调出,不允许从其他本子调入65本。
(1)调账金额≥5万元时,填写《调账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扫描发送至103009130@seu.edu.cn
(2)由科研院基础办老师线上申请科研院审核人和处长电子签。
(3)签署完成后,科研院基础办老师发送签字后的材料至经办人邮箱,经办人打印后至项目管理中心(周一、三、四在九龙湖教一综合服务大厅,周二、五在四牌楼老图108)找科研院窗口审核后盖科研院章。
07.项目变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流程(依托单位变更/成员变更/延期/终止)
流程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流程(依托单位变更/成员变更/延期/终止) (seu.edu.cn)
08.年度进展报告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
2023年度项目进展报告流程:/seu/smu_kjc/2023/1122/c29197a472946/page.htm
09.审计合同办理
流程详见:国自然项目审计合同办理流程 (seu.edu.cn)
10.结题结转
(1)项目结题: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
2023年度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参考:/seu/smu_kjc/2023/1211/c29197a474416/page.htm
(2)校内科研系统结题及结余经费结转:
我校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结题报告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6个月内由科研院基础办统一办理校内科研系统结题及经费结转工作。
具体要求和流程需参照当年校内通知。
往年大致流程(一般是9月份通知,在此之前仍然从65经费本正常使用)
关于办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转结题本的通知
链接:/seu/smu_kjc/2023/0921/c29197a466276/page.htm
我校为参与单位的项目:请老师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通知书,校内科研系统提交结题申请,附件上传结题通知书。经费结转同步由科研院基础办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