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电子信息类的同学:
一、根据附件1《2023级电子信息类分流方案》,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首修分数与学分的加权平均分*A+学术创新*B+综合能力*C,A=90% ; B=7% ; C=3%。
请各位同学于4月17日前提供学术创新以及综合能力加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和复印件),并填写附件2表格《学术创新以及综合能力加分-姓名-学号》(电子版)。纸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和复印件)和附件2表格(电子版)交由各班班长收齐后,送交学院辅导员老师处。截止日期结束以后,不再接收学术创新以及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
二、预计将于4月30日左右开始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公示,公示结束以后电子信息大类将组织所有需要参与大类分流的同学填报分流志愿。本次志愿填报在系统(信息门户-综合服务大厅-专业分流)中进行,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3《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说明》。
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6:00。本次分流是直接分流至专业。学生填报志愿后可以暂存或提交志愿,暂存后可以继续修改专业志愿,提交后不可修改志愿,请各位同学提交前务必慎重考虑。未在系统中填写志愿的同学默认服从专业调剂。
三、预计将于5月17日左右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公示。
专业分流有关日程安排具体可参考教务处发文,《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seu/smu_jwc/2023/1026/c21679a469925/page.psp
四、 分流原则
本次分流采用“志愿优先选择、综合测评成绩定序”的分流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上限时,按照大类分流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则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但未能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以此类推。
注:1、 2023 级大类内民族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三类学生在各自所属的三项小类中参与分流,按照电子信息类各专业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专业,分流原则同上“分流原则”。
所有因个人原因逾期未交加分材料,有问题未在公示期内反馈,未在志愿填报系统截止日期前完成志愿填报而导致本人分流结果受到影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请大家重视每项通知的时间节点。
附件2-《学术创新以及综合能力加分-姓名-学号》(电子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