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学校拟对相关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以下拟退学处理的我院研究生因学校无法联系上本人,特予公告送达(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告期满视为学校拟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以下研究生本人如对学校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拟处理意见。学校将在上述陈述和申辩期届满后作出最终处理决定。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175970699@qq.com;接收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前工院515室。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但未联系到本人的我院研究生名单
149281 高文娟 超最长学习年限 退学
149004 王真真 超最长学习年限 退学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