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做好我省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层次和能力,拟遴选部分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和学位授权点进行精准培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优化布局、精准引导、全面提升”的原则,重点支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科教强省建设、服务八大发展战略和“十强产业”发展需求的单位和学位授权点,优先支持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原则上,我省布点较多、研究生规模较大且就业率连续三年过低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不列入培育范围。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已列入2017—2023年山东省立项(培育)建设的10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14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核心办学指标应达到或基本达到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各单位提供的基本数据要与历年上报的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基本数据保持一致。其中,近3年生师比、生均经费收入与基本条件相差较大,或近3年师均年科研经费有一年不达标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二)博士学位授权点。
现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拟列入精准培育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每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拟精准培育建设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个学位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请基本条件,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加强内涵建设,科学论证,提出申请。对列入精准培育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省教育厅将给予经费支持。
(二)精准培育名单确定后,省教育厅将与有关单位签定承诺书,并依照承诺书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收回全部支持经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精准培育学位授权点汇总表》(见附件)、《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简况表中所填报各项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同时报送未来5年(2022年—2026年)建设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简况表和建设方案一式10份报送省学位办,将汇总表、简况表和建设方案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电子版发送至省学位办邮箱。
联系人:李明 王璇
电 话:0531—81916536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709房间
邮 箱:yjsc@shandong.cn
附件:精准培育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