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作如下安排。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三)至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4天。其中,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上课时间、节次和地点不变。
端午节:6月7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