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实践团队:
为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学校立项资助29支研究生团队开展了暑期实践活动。为做好暑期实践活动的结项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结项要求
各团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总结活动,按时提交活动结项申请表(附件1)、结项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其中,结项报告字数在3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真实,突出效果。
二、实践优秀成果申报
各团队可申报优秀实践团队,并推荐1-2名优秀实践个人。学校将结合团队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并对表现突出的培养单位、实践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
三、实践经费报销要求
经评审合格后,各实践团队持符合财务规定及项目规定可支出范围的正式发票,到研工部办理报账审核手续。
实践活动的报销票据及额度应与立项计划相符,仅用于报销参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及带队老师的费用,不能支出如礼品、纪念品、景点门票、餐饮发票、汽油费、通讯费等发票。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团队于9月30日前将活动结项申请表、结项报告、优秀申报表及实践成果等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3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gbglk@126.com。
联系电话:69975
附件1: 2017年研究生暑期实践活动结项申请表
附件2:2017年研究生暑期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3:2017年研究生暑期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