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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实验室相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10:16: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通知,近期将组织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已建设完成的达到验收条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双一流”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2018年未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2.2018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和已完成的重点项目)以及2017年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延期的一般项目及立项的重点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验收表》(附件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表》(附件2),一式二份,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29日前将验收表的电子版发送至qdsys@sdu.edu.cn邮箱,纸制版一式两份验收会时提交。

2.项目负责人需准备汇报材料,PPT形式,时长5分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需提交相关实物成果,如实验指导书书稿、实验讲义教材、实验技术开发成果、自制的实验仪器、开发的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相关的软件等。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一年,需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及调整方案。

三、验收形式及时间

1.学院自查 (1119日~1128日)。由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任组长,组织本学院或相关学院的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签署自查意见。

2.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审(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家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根据项目任务书检查完成情况及经费支出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形成验收意见。注: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应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任务书中的预算于1215日前报销有关经费,经费号10000076181025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

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需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详见附件4,并于1216日前将支出总结电子版发送至qdsys@sdu.edu.cn邮箱。

五、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对历年实验室建设进行认真梳理,提前做好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调研准备工作,20201月份启动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制定未来3年的实验室建设规划,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求制定要满足教学的基本需求,突出实验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实验室开放共享,积极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咨询电话:(58)63071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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