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荣老师简要介绍了热奈特“超附文本”(paratext)这一概念:超附文本既隶属于文本,又可“超越”文本而独立存在。继而举例说明明清印刷书中存在的诸多超附文本:书名、撰者、序跋、评语、凡例以及书商牌记等内容。在这些超附文本中,书名、撰者及书商牌记可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具有推销及制造知名度的作用;序言、凡例则可揭示文本性质,引导读者进行阅读;眉批、题跋、评语等内容,实际上起到了扩大论述空间(discursive space)的作用,产生了“公论”。从这一角度说,商业印刷制造了公共舆论。这种喧闹的论述空间可视为一种“艺文公共场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由于明清社会是否具有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所谓“公共领域”这一问题迄今仍无定论,因此不宜直接使用“公共领域”这一概念进行分析。而夏蒂埃提出的“艺文公共场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由于主要指向印刷文字、文本等内容,可以用于研究明代的印刷文化。万历以后,商业印刷的蓬勃发展使得印刷文化在晚明形成了一个艺文公共场域。
接下来,周教授回顾了前一次讲座中“公”字在明代以降的语义变化及“士商”这一社会文化史观念,介绍了晚明商业印刷的发达导致了阅读公众(reading public)以及举业书种类数量的增加。然后,周教授开始讲授如何运用理论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首先,商业出版为知识分子提供了在文化生产场域鬻文卖字的位置。周教授据此将士商进一步分为“经营”和“服务”两类。前者是直接参与文字生产、经营商业出版,如汲古阁毛晋以及出版商冯梦龙。后者则是从事与文字相关的“兼职”,如讼师、医生、风水师以及八股文选评家,如在明代八股文选集编纂者名录里经常出现的郭伟。商业出版使得士商在艺文公共场域中占据了位置,获得了文化资本(culture capital),取得了“文名”(literary reputation)。同时,由于科场衡文者取舍尺度不足以厌服天下,考官手中的“文章之权”逐渐下移到八股文选评家手中。评选家的选本及批语挑战了考官的公信力。八股文选评家经由商业出版获得了文化、经济、政治场域的“文名”、“文权”。由此,文名的获取、科举的成功逐渐系于出版刊刻:文集得以选刻,方是名士。同时,原本不过“同里数人”的地域性文社在天启年间逐渐壮大。以文社之名刊刻社员八股文选,进而文社扬名,获得“文名”。复社即是名公结社进而夺取“文权”的典型代表。文社的从无名到有名,表明了晚明士人对于组织重要性的理解和运用。1632年,复社编纂并发行了收录社员名录、文章的《国表》。代表士子群体的文社自主推选出了公认的文人领袖,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科场取士,攫取了政治权力。
最后,周启荣教授总结道:印刷出版扩大了公众的论述空间,为民间舆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对晚明文权的转移起到了巨大作用,进而影响了帝国政权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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