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
项目启动 (新项目需要) |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纵向课题通过“项目--纵向项目登记”模块;横向课题通过“项目--我的未立项项目”模块或者“合同”栏,审核后至“项目启动”模块,提交申请,等待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 注:若已完成项目启动,或者非首笔科研经费入账,直接进入第二步。 |
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财务查询--到款查询”模块查询到款并打印“到款凭证”。 携带“到款凭证”、科研合同或科研任务书,至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科研经费入账单,再至会计服务大厅2号窗口立项。 |
济南校区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10室(0531-88366022) 人文社科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21室(0531-88364584)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02室(0531-88366210) 财务部科研财务: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206室(0531-88364367) 青岛校区 科研管理办公室: 华岗苑西楼429(0532-58630285、58630296) 财务处 科研经费管理: 华岗苑西楼一层会计服务大厅2号窗口(0532-58630266) 开具票据: 华岗苑西楼一层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0532-586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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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
经费入账 |
已预借票据或不需要票据的: 可电话联系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 需开具票据的: 若开具中央资金往来收据,请到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现场办理。 若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网上开票”系统预约,审核通过后携带网上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表”,到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现场办理。 |
已预借票据或不需要票据的: 带立项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现场办理。 需开具票据的: 若开具中央资金往来收据,带立项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现场办理。 若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网上开票”系统预约,审核通过后携带网上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表”及立项材料到会计服务大厅3号窗口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