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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度院长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点击数:

根据《集成电路学院院长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院长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范围

类别

等级

金额

(万元)

人数

(暂定)

2024级研究生

博士生

一等

10

3

二等

5

5

硕士生

一等

5

5

二等

2

10

注:具体获奖人数根据申报及答辩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勤奋。

(二)不具备评选资格情形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5.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报

学生个人填报《集成电路学院院长奖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并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个人答辩。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获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成绩单等,请按重要顺序进行排序,并设置目录页展示。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院长奖申报材料”。

个人答辩包括但不限于对学习成绩、科研能力/潜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展示。

(二)资格审核

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审

评审委员会听取申报学生的答辩,综合申报材料、科研情况、答辩表现等,评选出拟获奖学生。

(四)学院公示

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

(五)公布并表彰

学院发布获奖学生名单,授予证书。

四、考核管理

(一)选修课程。获奖学生前期如未选修数学、物理相关专业课程,必须在读研期间选修数学、物理相关专业课程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二)考核汇报。2025年秋季学期组织开展考核汇报,获奖学生需依次汇报个人科研进展情况。

(三)结果管理。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发放剩余半数奖金;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限期一年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考核汇报;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票否决”制。个人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经举报核实,将取消评选资格、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按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

六、工作安排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2025年1月3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签字版的申报材料扫描件至相应邮箱,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系所

邮箱

联系人

ICAD1

202332299@mail.sdu.edu.cn

李佩珊

ICAD2

13953302609@163.com

李子恒

NMEC1

zzh308956@163.com

张子涵

NMEC2/IRT

jikaiyao@mail.sdu.edu.cn

姚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