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 评选目的:表彰优秀学生,树立典型、推动该项目学风建设。
二、 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应当全面做到以下五方面:成绩优秀(专业课一年半的GPA在85分及以上,并要求第四学期的专业课期中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英语的TOFEL成绩在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遵守纪律、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 评选时间:自2002级开始,各年级在第二学年的最后一个月内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
四、 评选流程:班主任按照本年级总人数的20%以内推选候选人,经该项目办公室审查,符合优秀学生条件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在有效投票总数的50%(含)以上的学生报经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被确认为本年级优秀学生。
五、 表彰办法:在本年级的结业典礼上,由校领导与该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励证书。
山东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