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学校以及齐鲁医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本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考核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请考生根据考核安排提前规划行程。
二、报名申请材料
12月22-31日考生已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提交,请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及网站后续通知。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1月2-3日)
核查考生的系统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学院根据系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校验报告、学生在学证明等材料进行核验。
(二)材料审核(预计1月8日前完成)
材料审核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照研究方向排序)结合招生计划分别按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审核结束后网站公示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三)考核时间及内容(预计1月13-19日)请关注网站后续各考核组具体时间安排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采用面试方式或已获得的外语等级进行认定打分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核。科目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第三门考试科目一致,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组专家就考核科目相关内容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考核。根据专业方向培养要求,各复试组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占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1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各占50%)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组成。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业务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录取顺序:按照报考方向排名,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网络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一)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批次招生结束后,缺额计划或新增计划将重新组织报名考核。
联系方式: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531-88382545
联系人: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