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1.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崔忠惠为通讯作者、袭祥鹏(山东大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croRNA‐204‐3p represses colon cancer cell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targeting HMGA2”,经查,存在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的科研失信行为。
山东大学给予第一作者袭祥鹏: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3年内不接受其学位申请。给予第二作者滕木俭:暂停导师研究生招生资格 2年。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给予第一作者袭祥鹏:警告处分;取消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资格。给予通讯作者崔忠惠:警告处分;追回论文奖励25775.4元。给予第二作者滕木俭、第四作者陈景波、第五作者夏立建:通报批评。
济南市章丘区中医医院给予第三作者张亮:通报批评。
2.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闫新峰为通讯作者、菏泽市立医院于川东(山东大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Inhibition of miR-126 protectschondrocytes from IL-1β induced inflammation via upregulation of Bcl-2”,经查,存在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及违反署名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
山东大学给予第一作者于川东:撤销博士学位。给予通讯作者闫新峰: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给予通讯作者闫新峰:警告处分。给予第三作者张业勇:通报批评。
菏泽市立医院给予第一作者于川东、第二作者苗卫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科研教学人员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资格。
山东大学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