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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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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  12  8 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422 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切实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结合我省工会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 , 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以职工满意度、工会作用发挥情况为标尺,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工作新局面。

    2.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四双”活动为载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依法履职为关键,突出服务职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3.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目标要求。要坚持从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切实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六有”工会:一是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二是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三是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六是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通过 3  5 年努力,使工会组织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升,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80% 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

     

    4. 加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依法推动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会员 25 人以上单位应当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25 人以下单位一般通过联合基层工会实现组织覆盖。要按时换届,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依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会员 10 人以上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 10 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工会会员和会员代表的监督。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要切实纠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

    5. 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选好配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力度,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6. 加强县以下产业工会、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建设。

    适应县级机构改革和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理顺县级产业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和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在县以下建立区域(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实现对基层工会的二次覆盖。联合会委员会由专职工作人员和所属基层工会主席组成,也可吸收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联合会原则上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工作人员,会员人数较多的应适当增加配备人数。延伸基层工会组织网络,推进村(社区)工会建设,努力实现对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的工会组织覆盖。规范联合基层工会组织架构,所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0 家。

    7. 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民主程序选好配强基层工会主席。职工 200 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应设专职工会主席或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根据各地实际和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向基层工会推荐、选派工会主席候选人。通过争取政府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方式,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无人干事”的问题。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基层工会主席上岗一年内应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培训。

    8. 加强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大发展会员力度,通过服务和活动吸引凝聚职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做好发展农民工会员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把农民工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完善“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落实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的规定,畅通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渠道。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团结、联系和吸纳,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会员登记和会员证发放工作,健全会员档案,积极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推进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通过举行职工入会仪式等多种形式增强会员意识。

     

    三、进一步明确基层工会的工作职责

     

    9.  教育引导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激发职工奋发向上、爱岗敬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倡导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职工的心理状态及所需所求,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突出做好农民工、女职工、青年职工和知识分子等职工群体的思想工作。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10. 推动改革发展。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积极推进“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加强班组建设,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推动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11.履行维权职责。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女职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12.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职工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代表职工向有关方面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加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13.推进严格执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14. 服务职工群众。健全完善服务职工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站、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着力打造服务型工会,为广大职工提供政策信息、培训就业、技术交流、困难救助、志愿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工作从生活救助向政策帮扶、就业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法律帮扶、心理关爱等方面的转变。大力推行会员普惠制,实施“惠员工程”,创新方式、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探索向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进项目制、订单式、社会化服务方式,使全体会员都能享受到工会组织提供的实实在在的服务。

     

    四、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会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

     

    15. 完善工作格局,形成推进合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实现党建与工建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健全完善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延伸。积极参与人大立法,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推动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组织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评先选优政治安排工作的通知》精神(总工发〔201277 号),推动建立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激励引导机制,争取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以及人大、政协、工商联等部门在推荐协商企业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及评选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各类先进企业时,将企业经营者支持工会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必要条件,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加强与国资委、工商联、企业协会等单位协作,选树典型,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为开展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6.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逐级建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级工会主要抓好基层工会建设的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为推进基层工会建设提供理论、法律、政策和信息等方面服务。县级工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具体指导,集中时间、组织专人推动落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村(社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产业(行业)工会要立足产业(行业)特点,认真研究产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行业劳动安全卫生和行业劳动标准,组织开展富有产业(行业)特色的工会活动。

    17. 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认真履行基本职责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工作基础、不同组织形式的基层工会,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国有企业工会要围绕生产经营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力献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围绕构建互利双赢的劳动关系,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机关工会要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事业单位工会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区域(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要有效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推动区域(行业)性维权和服务机制建设。

    18. 搭建活动载体,增强基层凝聚力。建立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开展基层工会建设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广泛开展“双亮双争双述双评”活动,并将其作为“深化建家达标创优”活动的载体,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建设评价体系,细化活动指标,深化活动内容。探索建立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等制度,探索推进联合职工之家、网上职工之家建设,不断总结推广经验,选树表彰先进,进一步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以及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工作,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基层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层级劳动奖状、奖章等荣誉称号的,其工会组织应获得相应层级的模范职工之家。

    19. 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精心培育示范典型,运用现场会、观摩会、学习交流会和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工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做法,形成推进基层工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 群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出工会声音,不断增强宣传实效,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尊重基层和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对于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创新成果,要及时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推广。

    20. 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积极推动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经费,做实基层工会账户。努力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划拨足额率,并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工会要扩大工会经费来源渠道,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项目,争取政府对困难职工帮扶、文化事业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补助、活动经费或专项经费。省总工会在对下补助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工会(不低于补助总额的 10%),并专款专用。市及市以下各级工会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资金投入力度,把更多的资金用在职工身上。

    21. 健全激励机制,真心关爱基层。要关爱基层工会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保障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关心、经济上有保障、职业上有发展、工作上有激励,增强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职业荣誉感。积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要激励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事迹特别突出的分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奖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健全完善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用好用活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合

    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应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和备案。

    22. 畅通联系渠道,架起沟通桥梁。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基层联系职工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切实加强工会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访热线协调领导小组和信访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接访阅信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基层工会预防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信访、“12351”维权热线和工会主席信箱等作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引导职工依法有序信访,指导帮助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做好信访热线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归纳梳理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预测职工信访形势,对解决突出问题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对重大职工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事件,要在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地方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党政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维权职责时,上级工会要加强指导帮助或“上代下”维权。

    23. 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改进作风、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坚持工作重心下沉、资源配置下沉和组织力量下沉,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多到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中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附件:贯彻《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分工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