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常规管理的内容,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楼管理(责任部门:学生自律部)
1.迟到、早退-3分;
2.板书错误-5分;
3.晚自习旷课每人次-10分;
4.晚自习不配合纪检每人次-10分;
5.饮料、穿拖鞋进入教学楼-5分;
6.睡觉、玩手机-5分;
7.教室纪律差-5分;
8.在教学楼内吸烟-5分;
9.通风记录表一天不写-3分;
10.多媒体内乱-3分
11.班级负责人不按时上传晚自习班级考勤-5 分;
二、宿舍管理(责任部门:学生权益部)
基本要求: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地面干净,室内无垃圾堆积(指无垃圾或有少量垃圾),桌、凳、鞋摆放整齐,书架上和桌面上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干净、无异味,阳台无杂物,室内无乱拉乱挂现象。
1.晚归-5分
2.床铺不整-1分/床,被子放反-1分,未叠被-2分/床;
3.宿舍未锁门或自行换锁-5分,不配合纪检-5分;
4.无床头卡-1分;
5.垃圾未倒-1分,地面乱、不干净-1分,地面脏(少量垃圾)-2分,地面特脏(满地垃圾)-5分;
6.桌乱、凳乱、桌面物品乱、桌洞乱、鞋乱、书架乱等,各-1分,整体乱-10分;
7.卫生间脏-2分,特脏-5分;
8.阳台、暖气片脏乱,阳台有杂物堆积各-1分;
9.往走廊扫垃圾或门口垃圾成堆-5分;
10.乱挂衣服-1分,床上悬挂吊椅-1分/个;
11.违禁物品(香烟、打火机、蚊香、蜡烛、管制刀具)-5分/件,违禁物品(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等发热电器、电动车(平衡车)及电池、炉灶、危险化学品等)-10分/件,酒-1分/瓶。
12.严重危害公寓安全的行为、活动、事件(如打架、做饭、火情等)-20分;
13.使用充电器无人看护、插头未拔、室内无人时灯未关、换气扇未关各-2分;
14.往窗外扔垃圾-5分,扔酒瓶-10分;
15.有烟头(≤5个)-5分,满地烟头(>5个)-10分;
16.乱拉电线、网线和乱接插座-2分,视其严重程度最高-5分;
17.室内养宠物-5分;
18.内务优(宿舍窗明桌净,物品摆放、铺面、被子符合军训要求)+1分/舍;
19.未尽项目酌情扣分,但要说明扣分内容及其程度。
三、卫生管理(责任部门:劳动实践部)
(一)教室卫生(纪检时间:21:00-21:15)
1、桌面、桌洞、地面、暖气片里有垃圾每个-1分;
2、教室地面不拖-3分;
3、卫生死角不干净-3分;
4、黑板、讲台未擦-3分,板槽不净-2分(要求:黑板上没有粉笔痕迹和粉笔末,板槽内无粉笔末和杂物,讲台上无粉笔灰等垃圾);
5、卫生工具摆放杂乱-3分;
6、讲台内多媒体以及下面机箱桌洞里面不干净-3分;
7、讲台未整理-5分;
8、教室垃圾未倒-5分;
9、超过21:15未打扫完按未打扫处理;
10、教室卫生打扫完不主动叫纪检人员的按未打扫处理;
11、教室整体未打扫(值日生未到)-10分,之后则采取叠加扣分制(第二次未打扫-20分,以此类推);
12、值日生不配合纪检(态度强硬、恶劣)-10分;
13、值日生在卫生打扫完成后,自主关闭教室门,自主离开未等纪检人员检查,按未打扫处理;
14、周二团课后,清理多媒体,多媒体内外有粉尘、杂物-3分(包括电脑屏幕、键盘);
15、卫生大扫除表现良好+5分;
16、教室无情况每天+1分;
17、教室一周无情况+3分;
18、教室不关窗户-3分;
19、如有活动未能打扫教室或因特殊原因打扫晚的需提前告知纪检人员。
(二)大环境卫生(纪检时间:早上7:05-7:15 下午16:05-16:15)
1、道路及其周围有纸屑、塑料袋、烟头等杂物,每处-1分;
2、绿化带内有纸屑、塑料袋、矿泉水瓶、烟头等杂物,每处-1分;
3、垃圾桶内垃圾要及时处理,垃圾桶未倒-3分;
4、已完成的施工道路有烟头、尘土、砖块等杂物,每处-1分;
5、卫生区内存在落叶成堆,路面存在大片积水,每处-3分;
6、在纪检人员未纪检前,卫生区必须留有相应班级人员否则-5分;
7、值日生未带卫生工具-5分;
8、值日生不配合纪检(态度强硬、恶劣)基础-20分;
9、早上7:15,下午16:15之前必须打扫完毕,否则按未打扫处理;
10、第一次出现未打扫情况的班级告知分管导员,往后依次叠加制-10分;
11、大环境连续一周未出现情况+5分;
12、学院内临时安排大扫除表现良好的班级+5分;
13、打扫卫生积极,态度良好的班级在周报表里酌情加分;
14、在扫雪、清扫落叶的任务里,积极且表现良好的班级+5分;
(注:安排打扫大环境值日生最多人数为6人,各班值日生不得多余6人)
(三)实训楼卫生
1.垃圾一处-1分;
2.窗户未锁-5分;
3.垃圾未到-5分;
4.未锁门-10分;
5.垃圾倒在楼道-20分 ;
6.未打扫-10分,实行叠加扣分;
7.打扫完毕后,未等待纪检人员检查完自行离开,按未打扫处理。
8.键盘鼠标桌椅摆放不整齐一个-2分;
9.安排清理楼道大垃圾桶班级未及时清理-10分,并实行叠加-分;
10.一周无扣分情况的班级+5分。
注意事项:
(1)在E308登记拿钥匙,拿钥匙之前要先登记,开门之后要及时归还钥匙并打勾。
(2)中午打扫实训楼时间为11:40到12:10,超时打扫均按未打扫记录;纪检重点为地面有无明显垃圾(桌洞和桌底也需要打扫),桌面是否干净整洁,垃圾桶内是否有垃圾,窗户是否关闭落锁,桌椅是否摆放整齐,机房电脑是否全部关闭,机房电源暂时不作要求。
(3)周五为大扫除时间,纪检重点除上述条件以外,还包括地面是否拖地,角落等不易打扫的地方是否有垃圾残留。
(4)中午打扫完毕后,需主动到走廊寻找纪检人员进行纪检,纪检完毕后如有问题,则整改之后再离开;如果一切正常,则直接锁门离开。
(四)实训楼查迟到
1.迟到每人次-3分;
2.带早饭进入实训楼,每人次-3分;
四、早操管理(责任部门:文体宣传部)
纪检要求:6:40之前各班集合完毕纪检人员于6:40开始纪检,6:45纪检完毕,开始跑操
1、查早操迟到,周一至周五早上6:40之前集合,体育委员迅速集合队伍,按标准队形站好,集合要求静、齐、快。
2、不准旷操,请假必须要有假条。第一次旷操-10分,旷操两次及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旷操一次等于旷课(一课时)。
3、请假必须有假条,不允许出现伪造假条情况出现。
4、集合站队时,队形要整齐,每排必须六人。不准在队里交头接耳,玩手机,负责人要时刻提醒并查好跑操人数。
5、男生不能穿皮鞋,女生跑操不能穿裙子,不能穿高跟鞋。
6、集合站队时、跑操时,手不能插口袋,跑操不能带耳机。
7、班级在跑操途中出现早退现象按旷操处理,跑操途中队伍要保持整齐,体育委员要控制好跑操速度,班级与班级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8、跑完操后,各班停在原跑操集合地点,整顿队伍,等待命令统一解散。在这期间不准说话玩手机。班级需在文体劳卫部纪检人员宣布解散才能解散,不得出现早解散现象。
9、班级里若出现不配合纪检情况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20分。
10. 迟到每人次-2分;
11. 早退每人次-10分;
12. 早解散每班-20分;
13. 旷操每人次-10分;
14. 站操无假条每人次-10分;
15. 抄近路每人次-2分;
16. 假条不合格每人次-10分;
17. 玩手机每人次-2分;
18. 队列内说话每人次-2分;
19. 穿皮鞋、高跟鞋、拖鞋、裙子、跑操戴耳机每人次-2分;
20. 队伍整体乱每班-10分;
五、共青团工作(责任部门:青年学习部)
(一)团课
1、每周二下午第一节课为团课,13:50开始查迟到,15:40查早退,15:50下课,团课迟到或早退-3分;
2、班级负责人在钉钉群上传本班团课考勤情况,不按时上传
的-5 分,与检查情况不符合的-3 分;
3、团课旷课-5分,无假条无证明的视为旷课;
4、团课期间进行检查,做与团课无关的事情,例如吃东西、玩手机、说话、随意进出走动的-2分;
5、不允许玩手机,桌子上除团课笔记、笔、眼镜盒外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桌洞里也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衣服、帽子、包、水杯等统一放在班级最后面的桌子上)玩手机、电脑、带耳机等违禁产品一次-5分,杂物一次-1分;
6、黑板板书必须写明团课主题、主讲人,由各班团支书根据团课资料自行制作PPT,讲解团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班级一次性-3分;
7、各班负责人在团课前自行打印班会团课记录表,团课结束后交到2B教学楼306,截止日期为周三中午之前,不按时上交的以班级扣除班级考核分 5 分;
8、团课结束后,留下人打扫卫生,关好门窗 。
(二)青年大学习
1、每周青年大学习的检查,班级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截图上传至邮箱的以班级为单位-10 分;
2、班级内存在未完成的人员将扣除班级考核分 10 分。
(三)学习强国
1、每天班级内有未达 30 分的人员扣除班级考核分 5 分;
2、班级内若有沉默成员将进行全院通报,并扣除班级考核分5 分;
3、每天班级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截图上传至邮箱的以班级为单位-10分,如果发现截图不符扣除班级考核分5分;
4、每周班级全部同学 30 分以上则班级考核加 10 分
六、日常工作(责任部门:综合运行部)
(一)办公室工作
1.值班迟到或早退-3分,未到-6分;
2.提交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简称+班级+材料名,未按照规定提交-2分;
(二)其他工作
1.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5分;
2.填写的信息有错误。每发现一处-2分;
3.上交的材料份数与应交的份数不齐,每份-2分;
4.提交电子表格未居中未统一字体与大小等等,每份-1分;
5.文件反复修改,重复提交三次以上-10分;
6.提交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简称+班级+材料名,未按照规定提交-2分;
7.各部门提交周报表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符合规定,每处扣制表人 1 分。
七、附则
本细则自二〇二三年九月起实施,过去细则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