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中青发〔2019〕2号)有关要求,聚焦推动全校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团支部工作活力,着力增强团支部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实现“抓到支部、活跃基层”的工作目标,推动基层团支部严格按照“基础工作+重点任务+特色工作”的框架,完善支部工作内容和任务,推动支部落实清单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团支部是学院共青团的基础组织,是学院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学院共青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三条 做好团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团员和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突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团员和学生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网上主旋律,自觉抵制不良倾向。
第四条 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学生,积极创先争优,可以以团支部为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团员与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 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对要求入团的学生进行培养教育,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理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和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第六条 了解和反映团员与学生的思想、要求,密切联系、服务团员与学生,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团支部文化氛围。
第七条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第三章 基础工作
第八条 团的干部:
(一)学习党的知识理论,掌握团的基础知识;
(二)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
(三)团支部应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1人(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应由优秀学生党员、团员担任;
(四)团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讲1次团课。
第九条 面向团员开展的基本工作和活动:
(一)以团支部为单位定期开展团日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好“信仰公开课”活动,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二)加强网络正面舆论引导,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团员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组织青年定期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三)严格执行上级团组织制定的团员发展计划,使用统一编号,发展团员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实施发展团员过程纪实制度,及时更新团员花名册和“智慧团建”系统。
(四)按照每人每月0.2元的标准收缴团费;在新生入学后、毕业生离校前、团员转专业等情况下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
(五)组织团员参加团内重大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并按照规定使用团徽、团旗和团歌。
(六)每年11月份,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展团员身份认定工作。
(七)每年开展1次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活动,团支部书记围绕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团十八大精神进行述学;围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述职。上级团组织指派团建指导员对团支部书记述学述职情况进行点评;团员对团支部书记进行评议。
(八)扎实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每年3月份、9月份,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每年4月份、10月份,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发展对象工作。
(九)落实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锻炼和成长。
(十)以支部为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支部成员参加“三下乡”“返家乡”“青鸟计划”社会实践项目。
(十一)接受上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
(十二)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
(十三)开展对各类优秀团员学生典型推报,所有奖励必须经团支部讨论通过;组织对典型的宣传展示和学习活动。
第十条 组织生活:
(一)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围绕着团员发展、团员教育评议、推优推先、推优入党、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二)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推行支委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围绕着研究、贯彻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讨论制定团支部的工作任务和计划,研究团支部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等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
(三)团小组是团的支部为便于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划分团小组的团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议。
(四)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即对团员学生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每年11月份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每年11月份,根据团员评议结果,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六)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支部应每季度开展一次团课,结合“信仰公开课”开展好本支部团课。
第十一条 特色工作:
(一)每个团支部可结合支部结对共建、学风建设、就业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形成至少1个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打造的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特色项目。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五四期间至少开展1次团的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领青年坚定制度自信。
第四章 工作考评
第十二条 团支部应根据工作清单规范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并在智慧团建平台进行上传,由各二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团的活动应在智慧团建平台进行上传。
第十三条 各二级团组织负责对本学院团支部进行工作考评,每学年开展1次。每年4月份根据团支部工作清单和团支部工作成绩单,组织开展团支部评星定级,并结合“团员教育评议”“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活力团支部”的评选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考评主要依据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参照本单位团委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工作记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相关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团员的意见进行。
第十五条 以年级为单位组织考评,根据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得分对团支部进行评星定级,分为五档:5星级团支部、4星级团支部、3星级团支部、2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
第十六条 团支部评星定级结果作为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重要评价依据。梳理工作薄弱缺失项,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激发工作活力,夯实工作基础,增强学院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共青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