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日期:2017年09月29日 共阅:次
备注:
1、二分回省:就是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把户口和档案转回入学前省或市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也可以转入入学前街道派出所)。入学前是农村户口毕业生,二分落城镇户口。落实工作后再由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把户口和档案派往工作单位。如果落实的工作所在地非本市,在1年之内可以到学校进行改派(北京单位除外)。
2、三方协议:又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适合省外就业的学生使用。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就业办公室:程老师 0535-801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