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业务结算流程
一、现金业务流程
由于学院位于高新区,距开户银行较远,为了控制每日库存现金限额,每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请提前一天与财务处预约,第二天上午10:00请来报销。因出差或购物需大量现金的(2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第二天凭经相关领导批准的用款审批单到财务处领款。预约电话6925021。
二、银行业务工作流程
支票领用:已取得购货发票需领用支票结算的,持发票经相关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到财务处结算。没有取得购货发票需领用支票结算的,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用款审批单,按格式填写(申请金额指预计金额),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处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即可领取支票。
电汇办理:需到财务处网站下载用款审批单,按格式填写(申请金额指确切金额),并在事由一栏中写明对方单位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经办人签字,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将申请表送到财务处,由财务人员负责到银行办理。
对于提前领用支票或电汇汇款的(对方未开具发票),领用支票及电汇办理经办人应按规定及时报账,领用支票经办人需持取回的发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连同支票根一并交回财务处。电汇办理经办人应及时向取得电汇的收款单位催要发票,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回财务处。
三、工资发放流程
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工资:根据人事处依据考勤、工作量等情况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由银行发放到教职工存折中。
四、学生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学生助学贷款的咨询、申请、领表、填表等有关事项直接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212房间)办理。
学生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妥后,学费及住宿费自动划拨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开户的农村信用社专用账户上。
由财务处到学院开户的农村信用社取回学生贷款到达账单,并根据到达账单编制“助学贷款到账名单”一式两份。一份财务处留存,一份送达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并同时开具学费单据。由财务处把学生的收费票据统一分发到各系部。
五、学生缴费流程
每年暑假前班主任将学生应交学费金额及欠费金额通知到学生(各班收费标准见财务处网站,欠费名单以财务处发给各系辅导员的名单为准),学生于8月26日之前将款存到学院统一办理的邮政储蓄银行绿卡中,8月27日开始由财务协助邮政储蓄银行代扣学费,并根据代扣成功的数据,开具单据,由各系领取发至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