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以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我校本次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均确定为55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查询
自2017年12月18日15:00起,考生可登陆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http://124.128.64.179:8081)--招聘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资格审核
(1)所需材料
1. 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笔试准考证、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博士的还需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提前注册好学信网、学位网账号供查验;
5.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留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报名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原件<留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9.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学校研究方向证明原件(留存);
10. 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课题、论文、相关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一册。此外还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2)审核方式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12月20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拟于23日、24日到校审核的请于工作日时间内电话告知)携带以上材料到我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交由本人手写的现场资格审核授权委托书。
不能现场审核或委托他人代办的考生,请于12月25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通过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寄到我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面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持原件到我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终审。
逾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按照规定将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金海路1001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办公楼321房间)
三、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学校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sdbi.edu.cn)另行通知。
四、其他
(1)相关证明、同意报考介绍信、诚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格式见面试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格式(附件2)。
(2)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校组织人事处。
(3)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加入我校招聘面试交流QQ群482778272。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35-692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