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欢迎您!
学校首页 学校邮箱 163邮箱 126邮箱
教学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研究生教育  教学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 浏览次数:10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考察研究生发展能力和培养潜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和淘汰机制,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完成规定补修的本科课程),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在读研究生;满足条件,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完成。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学科根据研究生处的考核通知自行安排,考核时间和名单须提前三天在校园网公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中期考核过程监控。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中期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延期考核。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评定。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一)思想政治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课程学习成绩。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前应修满本学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博士研究生还须由各学科点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三)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论文科研、查阅文献、开题报告等工作中表现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考察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四)健康状况。主要考核身体素质能否适应论文工作的需要。以上指标的考核评定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核组织及程序要求

(一)考核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学院具体组织。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分管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等组成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异议处理等工作。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可按专业和研究生人数的多少,成立一个或若干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专家,一般由本学科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副高级职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每个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人,秘书负责考核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研究生自我总结。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研究生对入学以来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论文开题进展、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存在问题等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定。自我总结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自己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自我总结材料要预先提交考核小组。

(三)考核评议。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评语和建议,对研究生的全面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其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做出结论性意见。考核小组对评定意见如有分歧可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分之二成员通过方可作为考核小组评定意见。

(四)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为中期考核优秀者发放证书。

五、考核结果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等级优秀者最多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15%。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被评选为优秀。

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均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一)科研能力差、经考核不宜进入论文阶段;

(二)测评总分低于60分,不宜继续培养;

(三)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优秀、合格的研究生,均可进入论文阶段;

(二)课程通过重修取得合格成绩的,考核结果若为优秀按合格处理;

(三)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

研究生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小组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研究生对学院答复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诉。

八、本办法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九、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鲁ICP备05002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