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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术报告
发布人:王敏  发布时间:2017-10-18   浏览次数:107

文法学院学术报告

题目:《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同与不同

主讲:张谷 教授

时间:10月19日 15:00

地点:南校区图信楼学术报告厅

 

 

 

 

题目:《民法总则》

主讲:房绍坤 教授

时间:10月22日 9:00

地点:南校区综合楼N101

 

主讲人简介:

    张谷,男,1968年出生,江苏海门人,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契约法、 商法、 公司法。曾任《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中国近代法学译丛》等丛书编辑,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政治与法律》《中德私法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全程参与《民法总则》立法。

简历:

1986-1990.7,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

1990-1993.7,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部,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1993-2000.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2004.2-2004.5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罗马总部进修访问;

2004.10-2005.7 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研究;

1996-2000.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0.6-2002.7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2002.8-2008.1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1-至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房绍坤,男,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物 权法、侵权法、合同法、商法。

简历:

学习经历:

1981年10月至1985年7月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现在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

历任烟台大学法律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系主助理、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烟副校长等职。曾任烟台大学校长。

学术成就: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评审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先后获批全国优秀教师、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政治领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别津贴。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18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6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公益征收法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获29项,其中《公益征收法研究》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代表性著作有:《公益征收法研究》《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民事立法理念与制度构成》《继承法研究》《民商法原理》等,代表性论文有:《民事法律的正当溯及既往问题》《导致物权变动之法院判决类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用益物权三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