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学生公寓空调采取两种安装模式:一种是学校自行采购安装,涉及岱宗校区4号、5号、6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学生公寓,泮河校区1-7号、9-12号学生公寓;一种是第三方空调租赁服务企业负责安装经营,涉及岱宗校区7号、8号、14-18号学生公寓,泮河校区13-19号学生公寓。空调使用费用相同,均为400元/台/学年,空调押金200元/台,退宿或租赁到期后,空调无人为损坏、遥控器无缺失全额退还。空调使用流程如下:
一、岱宗校区4-6号、9-13号学生公寓,泮河校区1-7号、9-12号学生公寓
使用空调前,宿舍长(或由宿舍推举代表)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宿舍空调设备使用押金200元,宿舍全员整体退宿时,空调无人为损坏、遥控器无缺失全额退还。宿舍空调设备使用押金缴纳成功后,押金缴纳人凭缴费系统成功界面到本公寓值班室登记、领取遥控器并开通空调线路。
二、岱宗校区7-8号、14-17号公寓,泮河校区8号、13-15号、19号公寓
三、岱宗校区18号,泮河校区16号、17-18号公寓空调开通流程详见公寓门厅宣传海报或通知。
四、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一)首次使用空调注意事项。首次使用空调,应检查空调是否正常运转。在空调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切断空调电源,并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二)宿舍空调室内机专用插座管理。空调室内机插座为智能防拔插插座,擅自将空调插头拔出,插座将自动断电,严禁接插其它用电设备,如有违反,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空调使用产生电费说明。学生宿舍空调用电采取“先购电、后使用”原则。同学们应根据本宿舍空调使用情况通过公寓购电平台缴纳电费,电费单价与照明用电相同。
(四)合理有度使用空调。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原则不低于26摄氏度,确保使用效果和节约用电。不建议使用空调时间过长,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空调不运行时应经常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五)空调使用禁止行为。严禁在空调外机支架、散热孔处搭挂物品;严禁在空调内机进(出)封口放置阻挡物,搭挂衣物等;严禁在空调电源线及空调铜管线上栓接绳索或晾晒物品;不得在空调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发现违规使用空调设备行为的宿舍,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乃至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害的,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责任,请同学们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