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休人员提供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名称及数量→离休科人员到校医院或药店购买→送药品到老同志家。
(二)离休人员提供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票据→离休科工作人员到医保办报销→报销费用划拨到离休人员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