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对去世离退休人员后事安排,以原单位为责任单位,以离退休工作处为协调单位,特作有关说明如下:
一、根据逝者家属意见,协调逝者所在原单位开协调会。
二、本部门工作人员前去吊唁。
三、本部门拟好并在学校家属院布告栏张贴讣告。
四、本部门协助原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吊唁仪式、殡仪馆告别仪式、办理火化手续。
五、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逝者亲属携带死亡证明,去人事处综合科(1号楼313,电话:8242546)办理。逝者工资卡一年内不要销户。
六、去殡仪馆时,逝者家属要携带死亡证明、逝者1寸照片、逝者身份证及火化手续办理人身份证。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