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发布人:继教首页  发布时间:2015-08-11   动态浏览次数:14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函授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管理质量,促进良好学风、班风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尊敬老师,关心集体,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积极主动参加面授、考试等教学活动,按时完成作业,出勤率在90%以上;学习期间无违纪行为,无补考记录。每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者。

()优秀学生干部须连续担任班干部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热心为同学服务,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本班大多数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山东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班级和班主任推荐,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报学校备案审批的程序和方法实施。

()校本部、各函授站分别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推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比例占各班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l-2人。

()校本部、各函授站分别以班为单位报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继续教育学院审查、学校审批后,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并将评优情况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