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或重申其要点。认真清理考生违反规定带入考场内的书籍、笔记、纸张和书包等。核对考生和学生证。
2、对试题严格保密,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试卷袋。如考生对试卷不清晰的字迹提出询问时,可就字回答,不得解释题意,不得回答与答案有关的问题。对多余空白试卷要在卷首总分栏注明“作废”字样。
3、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里阅读书报、批改作业,会客、谈笑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准擅自离开监考岗位。不得将试卷传出场外。
4、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有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制止,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收缴舞弊证据,在其试卷卷首注“作废”或“作弊”字样,并如实详细记入《考场纪律表》。需当场处理的问题,报主考或有关领导处理。
5、监考人员在考试终了前20分钟报时一次。考试终场信号发生后,立即收卷,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和清点,确定无误后交主讲教师或继续教育秘书验收。
6、监考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与考试结束时交继续教育秘书或考点负责人。
7、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以任何形式营私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