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室职责
案件管理室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线索处置、系统上报)、案件审理等工作。
1、负责接收信访举报,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负责受理上级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问题线索。
3.负责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提出分办处置意见,移交承办部门并督促办理。
4.负责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监督检查。
5.负责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核查涉案财物归档保管情况。
6.负责审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跟踪监督检查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
7.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
8.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处情况并统计相关数据、资料录入案管系统。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