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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本科生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请假销假管理是为切实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习意识,培养学生纪律观念,稳定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及学院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而实施的管理措施,学生应严格遵守。动物科技学院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山农大办字[2019]27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一)学生考勤,上午按4学时计,下午按4学时计,晚上按2时计。
(二)班委会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上课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任课教师核实出勤人数并签字。班长每周向学院团委报《学生缺课情况报告表》
(三)学院团委根据各班上报的考勤记录,按病假、事假、旷课、早退等分别登记,学期末汇总,缺勤学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纪律处分。
二、请假程序
(一)学生请假应使用今日校园APP中辅导猫“请假”功能向学院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线上填写《山东农业大学学生请假单》,明确请假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请假原因等信息。
(二)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由学生家长跟辅导员说明情况。
(三)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辅导员、学院、学工处逐级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
(四)学生在辅导猫中的请假记录或《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根据情况由学院保存、备案。
(五)高考期间严禁学生请假离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外出的,需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三、准假权限
(一)3日以内(含3日)的请假,由辅导员审批。
(二)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请假,由学院负责人审批
(三)7日以上由辅导员、学院负责人、学工处逐级审批。
(四)考试(包括缓考、补考)期间请假一律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于当日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销假程序
(一)学生请假期满后需及时销假,需要续假时,要另行办理续假手续;不按时销假或不办理续假手续,其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
(二)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申请补假。
五、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一)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者;
(二)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三)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五)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
(六)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假者;
(七)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附则
(一)本职责由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动物科技学院请假销假管理制度》(2018年版)同时废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