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国际化本科课程改革实验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华南农办〔2012〕13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国际教育,学校决定设立“国际化本科课程改革实验班”(以下简称国际班)。为做好国际班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际班的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教育对外开放的需求,以优势与特色学科为依托,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了解本行业领域国际规则、具备跨文化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的人才为目标,以国际班为载体,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探索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我国现代化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章 国际班的设置
第三条 根据学科基础、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以及学科国际化程度,在相关本科专业设立若干个国际班。
第四条 每年9月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原则上从当年学校拟开设国际班的专业所在学院一年级新生中择优遴选,遴选办法由开设国际班专业所在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每班学生人数为30人。
第三章 国际班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 国际班的管理方式: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统筹管理,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国际教育学院协助管理。
(一)国际交流处会同国际教育学院、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国外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及交换生协议;
(二)专业所在学院会同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国际班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
(三)国际班的英语教学由国际教育学院和教务处统筹安排,其他课程的教学与学分转换等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负责;其他相关管理参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1〕72号)执行。
第六条 各专业国际班所在学院设立院级国际班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制定国际班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二)选聘专业课任课教师。
第四章 培养方式与教学组织
第七条 国际班学生通过与国外合作院校进行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联合培养模式。前两年在我校学习,后两年在合作院校学习,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及国外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国际班的授课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
(一)加大英语教学时数;
(二)聘请高水平的英语教师和外籍教师授课;
(三)部分专业课程采用双语授课或全英教学方式;
(四)鼓励引进和选用英文原版教材。
第五章 国际班的运行模式
第九条 国际班的学生实行滚动管理机制。
(一)个别非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可以正常转入国际班所读专业;
(二)若国际班的学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适应国际班的学习,允许申请退出国际班,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国际班学生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须转出国际班,安排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毕业前需要满足相关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1、第三学期结束前雅思成绩低于6.0(总分9.0)或新托福成绩低于80分(总分120)者;
2、连续两个学期排在本班末位,且平均绩点在2.8以下者;
3、有违纪行为,受校级以上纪律处分者;
4、学院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国际班,由学院和指导教师出具书面意见并经学校国际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者。
(四)其他情况,退出国际班的学生,英语按大学英语学分计算,其他未修的该专业所需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必须补修;
(五)在国际班名额允许的条件下,接受国际班所在学院二年级本专业学生转入国际班的申请,考核合格后可进入国际班。
第十条 收费管理。
(一)收费标准:国际班学生的学费按所在专业标准收取。英语培训费:19860元/年·生;
(二)学费收入分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英语培训费的分配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包括英语培训、双语教学、全英教学及相关部门和学院的管理费用等;
(四)采用双语或全英教学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工作量由教务处核定,新增课酬从收取的英语培训费中支付。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