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安排》的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及材料。
二、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助函〔2020〕5号)相关要求,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对今年录取新生,各学院要摸清学生家庭情况,告知资助政策,核实建档立卡身份,确保我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免缴学费。
三、落实绿色通道帮扶制度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于9月18日前在“迎新系统”中完成审核。
四、落实我校受疫情影响学生资助
请各学院继续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落实我校受洪涝影响学生资助
各学院根据之前摸查的受洪涝灾害学生情况,再次认真核实,最终确定拟资助名单,填写《附件:广东省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洪涝影响学生情况汇总表》,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对于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关爱举措,形成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发送到邮箱850946128@qq.com。以上两份材料命名方式为:XX学院2020年秋季受洪涝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