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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赵乐际主持人大常委会全会
来源:解放日报
时间:2024.12.22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迎来新的进展。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

草案的多个“第一”,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第一次将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

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有效的‘定心丸’。”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表示,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更好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在注重规范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

草案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有针对性细化支付账款规定,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此外,草案设专章强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刚性和权威性。

(原文刊载于《解放日报》2024年12月22日第03版。)

原文链接:[解放日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编辑:张胜强
责任编辑:董涵琪